专家认为,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规范劳务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对用工单位提出了严峻考验。企业需进一步完善用人制度,合理估算用人计划,同时适时将劳务派遣转向人才派遣或业务外包,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缓解用工制度改革的阵痛。
--新规范剑指“不合理用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准入条件、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劳务派遣类型界定和违规情形及罚处等4个方面。
其中,*明显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将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单方权利修订为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对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3种劳务派遣形式作了清晰的界定,并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新增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5万元的处罚规定,并将违反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的处罚额度由每人1千元至5千元提高到5千元至1万元。
据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全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11年达到约3700万人,占到国内职工总数的13.1%。作为劳务派遣人员之一的“临时工”,近年来频频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从江西“发飙打人”派出所户籍人员到辽宁频繁出入豪华酒店“县委书记”超标车司机,再到近日延安“暴跳”城管,不少领域一出事往往就被查明是“临时工”干的,“临时工”被人们戏称为“替罪羊”的代名词。
长期研究人力资本领域的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侯风云等专家认为,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市场和遏制不合理用工行为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当前较为严重的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社会福利欠缺等现象将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
华安人力资源公司作为一家从事于劳务派遣的公司,认为该新劳动法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磨合期,不过这也对劳务人员有一定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