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44.71.* 2016-11-28 09:35:11 |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市县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努力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以不同主体功能类型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作为经济布局、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和项目建设的依据,以主体功能空间战略格局为载体,立足省域内部空间,拓展省域外部联系空间,统筹安排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各项建设,制订适应主体功能开发管制原则的配套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实现生产空间**、生活空间舒适、生态空间宜人、能矿空间集约,基本形成以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为主要类型的主体功能区格局。
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针对不同空间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境等政策,形成市场统一规范、要素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区域发展机制。建立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制度,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及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大力推进临汾市西山片区、忻州市神池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县“多规合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强化规划对市县区域空间的指导和管控作用。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基本路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低碳发展。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加大煤层气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先抽后采。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快推进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和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社区试点。加强碳汇体系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继续开展碳捕捉、利用和封存基础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分解制度,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机制和支撑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促进企业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煤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施循环发展**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推动各类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产业集聚和共享基础设施为纽带,促进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理为主向资源化利用为主转变。推动朔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循环经济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在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提升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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