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简单快捷的免费行业信息发布平台
·手机版 ·注册 ·登录 ·会员中心 ·忘了密码 ·导航 ·帮助
名站在线LOGO
·设 为 首 页
·收 藏 本 站
·新 站 登 录
网站首页
|
行业供求
|
行业产品
|
行业公司
|
站内检索
|
行业资讯
|
网站导航
|
链接交换
|
流量交换
|
网友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贴吧 > 话题


行业贴吧

(注意:网友的发布表不代表本站立场。)
回复话题
发新话题
返回列表
话题: 郑州建筑公司法律顾问【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1.192.241.*
2019-01-11 09:36:53
  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共0个回复
回复话题
发新话题
返回列表



新站登录--网站简介--流量交换--名站收藏夹--广告服务--友情链接--免责声明--联系我们--意见建议--违法举报--侵权举报
Copyright 2005-2024 名站在线[fwol.cn]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粤ICP备170477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