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研究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潘功胜副行长、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分别做了工作报告,深入分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并进行了工作部署。
潘功胜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社会失信行为收益内化、成本外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扭转守信与失信的“成本收益关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制度安排。
潘功胜强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发展中国征信市场,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条件发展新业态征信,推动征信机构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依法推进征信市场对外开放,加强征信业监管,促进征信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政府部门的职责在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尤其是负面信息的公开,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与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信息的应用和实现联合惩戒,推动完善信用法制体系,营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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