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月4日讯 记者 张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4日发布。行动计划明确,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向征信机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
按照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在“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这一体现一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国际通用指标方面,要从2013年的4件提高到2020年的14件,这意味着将达到欧美发达国家水平。
截至2013年底,我国
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12年位居世界**,作品和
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等均创下历史新高。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还算不上知识产权强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行动计划强调提高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集中资源解决知识产权多而不优的矛盾,增加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版权精品数量,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求发挥知识产权的保障服务功能,通过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引导企业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同时,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助力企业“走出去”。
此外,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通报范围并加强考核。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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